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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度电0.3元!山西出台重磅举措全力支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时间:2020年10月17日    浏览:1108次

在历经半年强力推动省属国企新一轮战略性重组之际,山西再度出台重磅举措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出台。

祥睿了解到,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已于9月30日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为此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于10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西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秉让表示,近年来,山西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止今年9月底已经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6706万千瓦,占比70%,但由于这两年省内外用电市场增速放缓,电力供应冗余较大,很多火电企业面临有电不能发的尴尬境地。随着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发展日趋成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

而这次四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山西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能够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从而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依法合规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实施方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电实行市场充分竞争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

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按照负面清单机制,由省工信厅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售电侧改革是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售电市场启动以来,电力批发和零售两级市场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共有249户售电公司列入市场目录。《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遴选一批技术服务优、综合实力强的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推动改革红利全部向用户侧传导。

另外,山西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占祥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简单介绍,强调备案原则是推进山西省煤电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为主,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其中,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

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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