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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依据风险级别执行履约保函、保险或风险保证金措施 |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浏览:1031次 |
山西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机制,年度评定售电公司信用等级,本办法信用评级为AAA、AA、A、BB、B、C、D 七个等级。 依据信用评价等级开展售电公司风险防范管理。售电公司风险级别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 重大风险四个级别,低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 BB 级及以上或无评级、一般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 B 级、较大风险对应信用 评级结果为 C 级、重大风险对应信用评级结果为D级。 依据风险级别分别执行履约保函、履约保险或风险保证金等风险防范管理措施。低风险售电公司,可选择执行履约保 函、履约保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风险防范管理措施;一般风险、 较大风险售电公司,执行风险保证金制度措施。 低风险售电公司可选择执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风 险防范管理措施。选择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须按照对应系数递交 不低于未来3 个月待结算合同电量对应的保函额度,售电公司实 际递交履约保函额度=标准额度×递交履约保函系数,递交履约保 函系数为:AAA 级 0.1,AA 级 0.3,A 级 0.6,BB 级以及无评级 1.0。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相关售电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主体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管理,降低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山西省能源局会同山西省发改委和山西能监办制定了《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市场成员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全省售电侧改革加速推进,电力批发和零售两级市场初步建立,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但由于我省售电市场刚刚起步,部分售电公司在信用承诺、市场竞争、合同履行方面仍存在问题。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和风险防范工作,有利于规范全省售电市场行为,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提升全社会用电效率。 二、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建立完善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 三、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委托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评价全过程不收任何费用。请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价全过程数据信息公平、公开、透明、可追溯。要将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履约保函(保险)、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和应用,引导售电公司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四、售电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规范全省电力市场,化解市场交易风险出发,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和风险防范工作,共同营造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售电市场环境,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绿色、稳定、廉价的电力保障。 附件: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pdf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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